mathematica 发表于 2012-8-8 13:54:02

气死我了,剥夺我的发言权!

社区公告 里面的内容,我再也回复不了了!!!!!!!!

gxqcn 发表于 2012-8-8 13:59:37

社区公告,本是管理人员发布消息的地方(不少论坛甚至根本不让普通会员回复讨论),
现在开放30天的讨论已足矣了。

并不是剥夺你的发言权,
但确实是因你近期的几次挖坟帖,
导致该版版规的修订。

mathematica 发表于 2012-8-8 14:35:32

2# gxqcn


晕,算是专门针对我 的

gxqcn 发表于 2012-8-8 14:43:44

虽因你而起,
但并非针对你。。。

mathe 发表于 2012-8-8 18:36:14

有很多版面可以发帖,你还可以加链接,何必一定要往那里凑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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