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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求助] 问一个看似很白痴的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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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8-8 19:51:2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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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加法和乘法有交换律
毋因群疑而阻独见  毋任己意而废人言
毋私小惠而伤大体  毋借公论以快私情
发表于 2010-8-9 07:40:18 | 显示全部楼层
一个很白痴的回答:因为加法和乘法的结果跟操作数的顺序没有前后关系
毋因群疑而阻独见  毋任己意而废人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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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0-8-9 13:22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一个很白痴的回答:因为加法和乘法的结果跟操作数的顺序没有前后关系
qianyb 发表于 2010-8-9 07:40


是啊 问的就是为什么嘛
要不就算加法是的交换律是不用证明的
证明一下乘法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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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8-9 13:27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知道咋回答了。
要看 操作子(operator,即加法,乘法) 的对象 是什么域了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矩阵的乘法就不满足交换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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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0-8-9 21:23:20 | 显示全部楼层
数域好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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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8-10 22:47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加法就是把所加数放到一个盒里,只管盒子里最后的数目,不管放进去的顺序,所以有交换律,乘法其实等价于加法,所以也有交换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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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0-8-11 15:20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乘法其实等价于加法
mjs1wh 发表于 2010-8-10 22:47


这句话没看懂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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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8-11 17:18:10 | 显示全部楼层
呵呵,有些看似“白痴”级的问题,其实很根本。越根本的问题越难回答,因为回答它需要更根本的事实。加法与乘法的交换律就是一例。

交换律是可以证明的,但需要一个前提:加法和乘法的形式化定义。这只有在公理系统中才能定义,比如Piano自然数公理,或者ZF公理系统。前者单纯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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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8-11 19:15:09 | 显示全部楼层
确实是跟定义有关,古人定义减法时没有负数的概念,有了负数后减法也可以有交换律,如-a-b=-b-a算不算减法的交换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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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8-12 09:06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确实是跟定义有关mjs1wh 发表于 2010-8-11 19:15

呵呵,这话跟公理似的。不是有关,是必须,这是谈论的基础。一个对象的基本属性如果是需要用定理或者定律来描述的,它就不是元概念,也就是需要定义的。一个需要定义的对象,脱离其定义去谈属性,就如狗咬刺猬,无从下口了。好比2#和6#的那些描述,说来说去还是问题本身,转圈圈而已,毛也没咬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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