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回密码
 欢迎注册
查看: 8244|回复: 7

[建议] 发帖应注意知识产权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09-2-27 13:54:5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马上注册,结交更多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,让你轻松玩转社区。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账号?欢迎注册

×
以下内容从 一个帖子(http://bbs.emath.ac.cn/viewthread.php?tid=1268)转过来。

本站的特点是注重知识产权。
  对<经过整理的算不算原创>这个问题,我以为不宜定义为原创和非原创这么简单。
  和写论文一样,如果你的文中引用被人的文字,实验数据,定理(如果不是众所周知的)就应该注明出处。对于程序,如果你是在别人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,最好提到原作者的名字。

受站长影响,我始终注意这个问题。现举例如下:

例1.http://bbs.emath.ac.cn/viewthrea ... fromuid=25#pid16138
代码完全是我写的,但其思想确实从别处来的。所以我提到“
引用:
我也利用54楼的思想写了一个函数
"

例2:
http://bbs.emath.ac.cn/viewthrea ... fromuid=25#pid16092
虽然我的几个浮点版本比无心人的快,但我还是提到“
引用:
下面贴出在无心人的基础上,经我改写的3个FPU的版本,见
毋因群疑而阻独见  毋任己意而废人言
毋私小惠而伤大体  毋借公论以快私情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2-27 13:56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kon3155:
我只是想知道“本帖内容均来自网络”这句话够不够注重知识产权?
如果不够,我把主题分类改成转载总可以了吧?下次一定注意!

另外请求版主,能不能把8楼以后的帖子删掉啊,我不想这么好的帖子下面讨论这个问题,可惜了!我以后注意就是了!
毋因群疑而阻独见  毋任己意而废人言
毋私小惠而伤大体  毋借公论以快私情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2-27 13:56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哈哈,这是最低要求了,如果不提到这个,说明发帖者没有版权意识。当然,如果内容引用自别处,最好给出链接。虽然然这样是麻烦了些。
  我在发帖时,也常常不记得内容的出处,我也是在发帖时现查,然后给出链接的。比如
http://bbs.emath.ac.cn/viewthrea ... ;fromuid=25#pid3260中的代码就给出了链接。
  另外,如果你要连续发贴,可先占楼(先写上表示占楼的文字,然后修改)。
毋因群疑而阻独见  毋任己意而废人言
毋私小惠而伤大体  毋借公论以快私情
发表于 2009-2-27 19:28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为倡导营造一个健康的交流氛围,
本论坛特地在各大版块上版规均注明“请尊重知识产权:若非原创,请务必注明出处(若为链接,则必须是可直达的)! ”
希望大家从我做起,从现在做起。

这样做不仅可以尊重知识产权,
避免不必要的纷争,
同时也方便他人对照原始资料,
从而可提供更多的研究线索。

版主或其他会员,
若发现一些重要的结论或文字出处可能存在争议时,
可以先私下通过发短消息给发帖者求证或提醒更正。
毋因群疑而阻独见  毋任己意而废人言
毋私小惠而伤大体  毋借公论以快私情
发表于 2009-2-27 20:18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呵呵, 我搜索信息遇到的一个麻烦是原始出处很难找到

只好贴上其中一个链接以示清白

好在,大部分的信息并没有禁止转载的要求
毋因群疑而阻独见  毋任己意而废人言
毋私小惠而伤大体  毋借公论以快私情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3-2 11:08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刚刚在搜狐看到一篇文章《六名教授联名投诉一工程院院士涉嫌抄袭剽窃-搜狐教育》,提到学术论文写作中的一些要求,摘录如下:

按照惯例,在学术著作中引用他人成果,应在文中引用处做标注,同时在书后列入参考文献,并使二者一一对应。如果引用处不予明确标注,读者将不知其通篇所讲,哪些是其自身成果,哪些是别人观点,从而误以为这些都是作者的“开拓性研究”或“原创观点”。

据有关资料介绍,在美国,有两本学界人士熟知的学术写作指南:《芝加哥手册》和《韦伯美国标准写作手册》。它们对学术写作的各个细节,包括注释该如何标,引文该如何引,甚至对人名、地名、标点符号的使用,都做出了严格规定。比如,手册规定:“凡使用他人原话在3个连续词以上,都要使用直接引号,否则即使注明出处,仍视为抄袭”;“无论直接还是间接引用,凡从他人作品中得来的材料和观点,都必须注明出处,否则即为抄袭”。
毋因群疑而阻独见  毋任己意而废人言
毋私小惠而伤大体  毋借公论以快私情
发表于 2009-8-11 17:51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$f(x)=sum_(n=0)^oo(f^((n))(a))/(n!)(x-a)^n$
毋因群疑而阻独见  毋任己意而废人言
毋私小惠而伤大体  毋借公论以快私情
发表于 2009-10-22 19:43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nice job
毋因群疑而阻独见  毋任己意而废人言
毋私小惠而伤大体  毋借公论以快私情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欢迎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小黑屋|手机版|数学研发网 ( 苏ICP备07505100号 )

GMT+8, 2024-12-27 09:36 , Processed in 0.025799 second(s), 16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5

© 2001-2024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