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康托(Cantor,Georg Ferdinand Ludwig Philipp;1845.3.3—1918.1.6)德国数学家。
②集合论的创始者康托是这样描述集合的:所谓集合,是指我们无意中或思想中将一些确定的,彼此完全不同的客体的总和而考虑为一个整体。这些客体叫做该集合的元素。
③在本书中,涉及的集合都是由不同的对象(元素)组成的。多重集合是集合概念的推广。在一个集合中,相同的元素只能出现一次,因此只能显示出有或无的属性。在多重集之中,同一个元素可以出现多次。
一个元素在多重集里出现的次数称为这个元素在多重集里面的重数(或重次、重复度)。举例来说,{1,1,1,2,2,3}是一个多重集合,而不是一个集合。其中元素1的重数是3,2的重数是2,3的重数是1。其元素个数是6。
其实,集合可看成是每个元素重数均小于等于1的多重集合。
④这样,一集合以特有的但不可定义的方式确定了某些不同的事物:a,b,c,…,而这些事物又反过来确定了这集合。
⑤G.皮亚诺(Peano,Giuseppe;1858.8.27—1932.4.20)意大利数学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