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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提问] 为什么人总是喜欢特权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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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11-1 13:02:5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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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看看社会上,
小一点,看看论坛上
毋因群疑而阻独见  毋任己意而废人言
毋私小惠而伤大体  毋借公论以快私情
发表于 2013-11-1 15:46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   我不知道楼主意指什么?不过有一点,在任何社会,权利都是和贡献,能力等因素密切相关的,否则就会出大问题。平等是相对的,不平等是绝对的。
打个不恰当的比喻,爷爷很有能力,奋斗了大半辈子,挣下一大份家业。不满10岁的孙子不满足爷爷什么都说了算,要行使爷爷的权利,家里所有大事儿小事儿都要自己做主,不难想象,后果一定很严重。
毋因群疑而阻独见  毋任己意而废人言
毋私小惠而伤大体  毋借公论以快私情
发表于 2013-11-1 22:48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想到一个英文词组, in control.
当我感觉 我能很好的平衡自己,表达自己,很清楚 自己正在说的是什么,正在做的是什么,想要得到什么, 我们可以说 I am in control
反之, I am out of control
毋因群疑而阻独见  毋任己意而废人言
毋私小惠而伤大体  毋借公论以快私情
发表于 2013-11-3 17:58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嘿,这个主题有些莫名其妙的感觉,楼主想表达啥?
毋因群疑而阻独见  毋任己意而废人言
毋私小惠而伤大体  毋借公论以快私情
发表于 2013-11-4 08:28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

要么楼主自己“喜欢特权”(而不得),要么曾被“特权”所伤。
但不明白楼主,在本论坛上受到何委屈?为何不能明说?

反观楼主,马甲、签名许多是冲着我来的,
我几曾表示过愤怒?可几曾对你有任何打击报复?

//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遇欺诈的人,以诚心感动之;
遇暴戾的人,以和气熏蒸之;
遇倾邪私曲的人,以名义气节激励之。

人之过误宜恕,而在己则不可恕;
己之困辱宜忍,而在人则不可忍。

——与楼主共勉之。

点评

我确实被你的特权所伤,那天看到有个帖子想回复,结果回复不了,但是我看到你在社区公告里面还是可以继续发帖,就感觉你特权呢.然后想到社会上有人坐特权车\吃特供等等,然后我就在思考为什么人喜欢特权呢?  发表于 2013-11-4 09:52
我确实不会用HugeCalc,当然我指的是c++中写程序调用之类的.我说我不会用HugeCalc不会也是一种罪吧  发表于 2013-11-4 09:48
毋因群疑而阻独见  毋任己意而废人言
毋私小惠而伤大体  毋借公论以快私情
 楼主| 发表于 2013-11-4 10:09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gxqcn 发表于 2013-11-4 08:28
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

要么楼主自己“喜欢特权”(而不得),要么曾被“特权”所伤。

http://bbs.emath.ac.cn/forum.php ... &extra=page%3D1
其实我一直不主张对百家争鸣锁帖的,你们看看这个吧,其实人家也就最多是一个民科,
结果人家发言,就被管理员屏蔽了,一个小小的民科,在论坛上也掀不起多大的浪,
结果就被你们屏蔽了.即使是证明费马大定理的怀尔斯,他第一次给出的证明
也是有漏掉的.我觉得根本没有必要利用手中的特权打击他,其实他也掀不起多大的浪!


我觉得对百家争鸣锁帖不妥,是有那么几个民科喜欢发帖,但是那么多管理员
完全可以对付得了几个民科,即使他们乱发帖子每发一个帖子,管理员删都来得及,
我觉得完全没必要对百家争鸣锁帖.
因为锁帖,打击面太广,虽然打击了那几个民科,但是也打击了非民科,
我有若干次想回复百家争鸣里面的帖子,但是都回复不了,也很无奈!
我觉得与其对百家争鸣锁帖,还不如限制民科每小时的发帖数量!
那么多管理员,他一个小时发一个不好的帖子,管理员看到了还不是马上就删除了?
锁帖根本就是化疗,把癌细胞杀死了,也把健康细胞杀死了!


QQ截图20131104095612.jpg
毋因群疑而阻独见  毋任己意而废人言
毋私小惠而伤大体  毋借公论以快私情
发表于 2013-11-4 11:00:34 | 显示全部楼层
看来楼主向往的是无政府主义。

但论坛需要人去管理,去引导;
一旦出了事,政府也会拿管理员说事。

咱们论坛的宗旨是什么?好好看看首页吧。
“百家争鸣”这个版块的存在,已经是尽最大的宽容在包容。

我为有些人感到深深的悲哀,但却无力去帮助他们,
有时甚至觉得指出他们的错误也是一种残忍,
生活在个人世界里的人往往是执拗的,
要想说服他们,不仅仅是勇气,
论证技巧和论据于他们往往是不屑一顾的,
因为在你我之前,他们已从容面对过千百次的怀疑甚至否定,
但仍能坚强的继续下去。。。

请问楼主,若想为“弱者”出头,
请先扪心自问,自己有这个能力真正帮助到他们吗?
(我承认我做不到,论坛是为更多人交流的,不是用来为少数人“伸冤”的)


2013年10月12日,有位老师发过来一段电视调解的视频让我鉴定:深圳卫视都市频道《第一调解》看到一期节目“诺贝尔数学梦”
视频中的所谓一个数学爱好者(姑且这么说吧)习先生,
花了30年做了个128阶双料幻方,自以为天下第一,充满了为国争光的自豪,
殊不知,这个结果我若干年前就做到了,还远比他的美妙(我的除了积、和为定值外,平方和亦为定值;且所用数字更小),
习先生为人夫为人父,却不去找工作,不做家务,逼子女卖血等,以维持他的所谓研究!
你不妨去看看这段视频,谈谈你的感受。。。
毋因群疑而阻独见  毋任己意而废人言
毋私小惠而伤大体  毋借公论以快私情
发表于 2013-11-4 11:47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个群体还有一个明显的特征,都不会用电脑。

不过,不排除有human computer这种人的存在,但这种人太特殊了。

题外话:今天的google doodle 刚好是,Shakuntala Devi, a human computer
毋因群疑而阻独见  毋任己意而废人言
毋私小惠而伤大体  毋借公论以快私情
发表于 2013-11-4 12:44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把Wiles和民科相较倒是大大委屈他了:他们的失误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。
不过锁帖这种方式确实可以讨论一下。
个人意见,在百家争鸣这个版块内不如更宽容一些。论坛上的大多数网友都是有很强的分辨能力的。残忍一点说,即使是错误的“证明”也是一种资源,可供有兴趣者锻炼自己的眼力,不是吗?

点评

是的,错误的“证明”也是一种资源。可以锻炼感兴趣者的眼力。放宽是可以的。而3个月的讨论期我也觉得已经足够澄清问题的性质。站长这么做是防止楼主人工顶帖。。。  发表于 2013-11-5 10:24
毋因群疑而阻独见  毋任己意而废人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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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3-11-4 12:54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Lwins_G 发表于 2013-11-4 12:44
把Wiles和民科相较倒是大大委屈他了:他们的失误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。
不过锁帖这种方式确实可以讨论一下 ...

我同意你的看法,与其对百家争鸣锁帖,还不如封杀那些顽固的民科,其实我也不赞同封杀,但我主张限制他们每个小时的发帖量,比如一个小时只能发一帖.虽然你能让百家争鸣锁帖,但是如果不把别的版块都锁定的话,他们还是能发到别的版块的,不是吗?

点评

那些“待转正会员”是不会对其他人的问题感兴趣的,所以设定其只能在有限的几个版块发表或回复(可能会被你看成“特权”压制)。  发表于 2013-11-5 07:44
百家争鸣这个版块,设定有90天自动关闭功能,即:在发表后或被最后回复后90天被自动转入关闭状态。目的是防止楼主人工顶帖,而此时大家早已无讨论兴趣(三个月的讨论期已够长的了)。  发表于 2013-11-5 07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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